一、设立个体工商户,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
第一步: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,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。
1.咨询后领取并填写《名称(变更)预先核准申请书》,同时准备相关材料;香港、澳门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,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。
2.递交《名称(变更)预先核准申请书》,等待名称核准结果。
根据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、组织形式依次组成,例如:行政区(如:**区)+商号(如:**)+行业性质(如:商务服务)+组织形式(如:中心)。
3.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同时领取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;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(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《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》),办理相关审批手续;
第二步:递交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等候领取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;
第三步:领取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后,按照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。
二、公司注册材料
1.公司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企业名称(可提供多个备用);
3.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手机、邮件等联系方式;
4.经营场所产权证明、租赁协议及房租发票(我司提供注册地址者不需要)。
三、服务完成后可获得
1.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;
2.公司章程;
3.股东会决议;
4.公章。
四、我们四大保障
1.服务保障,从业10年以上专属顾问1对1服务;
2.隐私保障,客户信息严格保密;
3.实力保障,全国地区有真实客户案例;
4.品质保障,办理不成功不收费。
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爱财务看到的,谢谢!